1、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机械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2030年)》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八部门联合印发《机械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2025—2030年)》。其中提到,开展装备全生命周期数据治理,完善智能装备数据采集、安全存储、知识可视化等数据治理体系,形成可控制、可信任、可追溯的高质量数据资源。实施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围绕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装备等行业建设一批可信数据空间。
2、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
8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加强对5G、工业互联网、数据和算力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支持,积极运用融资租赁、不动产信托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拓宽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加强承接地政府部门对金融机构的公共数据信息共享,支持承接地分支机构基于转出企业生产经营、财务指标、市场地位和信用记录等历史数据,在转入企业落地起步阶段给予授信支持。
3、《上海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发布
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上海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管理办法》。该《办法》指出上海市数据主管部门指导实施机构编制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并报请上海市政府审定后实施。实施方案内容应当包括授权运营的数据资源范围、运营机构的选择条件、授权运营期限、退出机制、监督管理及考核评价要求、运营机构授权范围内经营成本和收入核算机制、收益分配机制、安全保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等。
4、山东印发《关于加快释放数据价值加力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释放数据价值加力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旨在以建设国家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为契机,以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发展为重点,全面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提质、产业数字化转型提级。到2027年,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路径更加成熟,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融合效能全面释放,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超过10%,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稳步提升。
5、安徽印发《深化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若干举措》
8月5日,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深化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若干举措》,明确提出,建立健全“运营机构+合伙人”开发机制,建立“皖数×行业数据”共建机制,打通“皖数×区域数据”数据供给路径,推动完善长三角等跨区域数据合作机制。
6、《广东省数据赋能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发布
8月1日,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印发《广东省数据赋能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广东省数据赋能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总体要求:依托该省低空产业链完备、低空应用场景丰富等优势,加快数字低空建设,充分发挥数据要素放大、叠加、倍增效应,培育基于低空数据的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为该省打造低空经济产业高地提供新动能。
7、《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实施方案》发布
8月4日,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知识产权试点实施方案》。该《实施方案》指出到2026年6月底,实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数量稳步增长,运用质效明显提升,培育数据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0家左右,形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运用典型案例 10个以上。
8、《海南省加快构建具有特色和优势现代化产业体系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发布
8月4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加快构建具有特色和优势现代化产业体系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其中提到,加速布局算力产业,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据安全有序流动,打造数字化应用场景核心竞争力。基于区块链、AI、大数据技术推动数字健康、数字文娱、共享平台等业态提升能级,积极布局游戏出海、来数加工、半导体芯片、集成电路等产业。
9、杭州发布《关于加快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资金扶持政策》
近日,杭州市商务局、杭州市财政局发布关于加快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高质量发展资金扶持政策的通知。该通知指出支持数字贸易、服务贸易企业做大做强。建立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企业梯度培育库,推动企业增量提质,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数字贸易和服务贸易企业,对数字贸易、服务贸易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分档给予不超过5万元、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资金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支持100万元。
10、《厦门市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发布
8月4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厦门市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该《若干措施》指出支持企业开展可信数据空间、数场、数联网、数据元件、区块链、隐私保护计算等技术实践,带动上下游企业共建场景驱动、技术兼容、标准互通的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每年评选一批成效显著的项目,每个项目按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11、《东莞市关于支持企业开展数据要素“首评估、首入表、首开放”的实施细则》发布
8月4日,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印发《东莞市关于支持企业开展数据要素“首评估、首入表、首开放”的实施细则》,明确企业完成“首评估、首入表、首开放”工作的奖励标准。一是完成“首评估”工作的,按照企业首次数据质量评估及数据产权(或数据资产)登记认证费用的3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二是完成“首入表”工作且入表金额大于50万元的,每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万元,入表金额大于100万元的,额外奖励最高不超过3万元;三是完成“首开放”工作的,每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2、国务院国资委发布首批40个央企人工智能战略性高价值场景(附清单)
7月26日, 在 2025年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企业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论坛上,国务院国资委正式发布了首批40项央企人工智能战略性高价值场景,建设“国资央企人工智能战略性高价值场景库”。这一举措充分发挥央企需求规模大、产业配套全及应用场景多的优势,以“战略意义强、经济收益高、民生关联紧”为导向,央企力量带动各方加快场景挖掘落地,坚持应用引领,强化开放协同和开放合作,加快“应用领航”推动AI赋能千行百业。
13、澳大利亚数字化转型局发布《政府人工智能技术标准》
7月31日,澳大利亚数字化转型局(DTA)发布了《政府人工智能技术标准》。该标准是现有面向澳大利亚公共服务的人工智能指南套件的下一个补充部分,旨在支持各机构通过使用人工智能提供高质量的服务,确保机构最大限度地为社区带来利益。该标准根据人工智能系统生命周期的三个关键阶段“开发、运营和停用”为将人工智能嵌入政府系统的技术专家和企业主提供了实用指导,加强了澳大利亚政府对人工智能伦理原则的承诺。
14、韩国PIPC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开发和利用个人信息处理指南》
8月6日,韩国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PIPC)举办了题为“生成型人工智能与隐私”的公开研讨会,并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开发和使用指南》并公开草案。该指南将对解决生成式人工智能开发利用全过程中《个人信息保护法》适用的不确定性,提高企业和机构自主的法律合规能力发挥重要作用。
15、亚太经合组织数字和人工智能部长会议在韩国仁川召开
8月4日,亚太经合组织(APEC)数字和人工智能部长会议在韩国仁川召开。会议的主题是“迈向共同繁荣和可持续发展的数字化与人工智能转型”。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熊继军出席会议并发言。熊继军表示,中方愿与亚太经合组织各成员经济体携手共进,共谋数字和人工智能等产业发展,促进亚太地区共同繁荣。一是合力推动数字和人工智能创新应用。二是携手加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三是协作加强数字技能与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四是共同营造良好数字和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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